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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安徽省文旅厅恢复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工作
来信人: 刘** 来信时间:2020-07-20 16:38
我们安徽省至今已连续超过3个多月没有新增确诊病例,所有确诊病人也早已清零。自今年5月以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云南、内蒙、海南和湖北等多地文化主管机关都已经恢复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工作。根据国家文旅部下发的最新版《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我们安徽各地也均符合举办小型营业性演出的条件。“坚持有序开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文旅部的《指南》没有把演出仅仅限定在剧场这样的专业演出场所里,没有把已在境内的外籍演员排除在外。为什么我们安徽省文旅厅至今还不能恢复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审批?我们不能理解。我们这些演出经纪公司经营的就是营业性演出,为配合国家防疫大局要求,停工停产至今,付出了巨大的牺牲,现在已经是命悬一线了。我们公司雇佣的外籍艺人因疫情滞留在国内半年多了。他们签证即将过期,但是没有航班回国,而且没有生活来源。此外据我了解,我省内的多家在当地比较有影响的歌舞娱乐场所里都有长期从事营业性演出工作的外籍艺人,他们同样由于疫情滞留在当地,同样面临着既无法回国又不能合法恢复工作的困境。因此我们急需复工。 在我省有涉外营业性演出业务的外省市演出经纪公司也迫切要求安徽省文旅厅恢复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工作,现各家公司委托我公司就在皖恢复正常业务的事宜向安徽省文旅厅提出诉求。相关文字材料于7月17日交顺丰快递投寄至省文旅厅办公室。但是7月20日办公电话63608695早上和下午均无人接听,致信函无法投寄。请贵单位办公室注意接听电话查收信函。
回复
回复部门:审批办 回复时间:2020-07-22 14:31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等的通知,对《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总体要求是:“坚持有序开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因此,在低风险地区,举办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取得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并按程序申报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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