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力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征集时间:2020-02-10 00:00 截止日期:2020-02-24 00:00 征集状态: 已结束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释放其带动和促进功能,激发市场潜力与活力,按照省委、省政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推动疫情解除后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恢复性增长和持续性发展,针对疫情对文旅市场带来的新变化,我厅制定《关于恢复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力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24日。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1. 电子邮件:ahcyfz@163.com

  2. 书面信函:请寄送至安徽省行政中心2号楼4028室,邮编230091。

    3.登录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互动交流”栏目进入,点击页面下方“意见征集”中“关于《恢复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力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留言。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或信封上注明“关于恢复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力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恢复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力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2月10日

《关于恢复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力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结果:

关于《恢复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力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反馈情况

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反馈时间:2021-07-09 09:10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月10日向社会发文公告,征求对《恢复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力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修改意见。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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