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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针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办的工作存在问题
来信人: 秦** 来信时间:2022-06-09 15:13
6月2号安庆市迎江区召开了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座谈会,会议上传达了除验资的30万元外每家机构每个区域还需30万元保证金打入指定的账户(此账户是跟市文旅合作的银行账户)(无利息)在经营中不能申请此资金的使用权。提几点建议。 一: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里并没有强调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内容。 二: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的保证金(30万元整)形成的依据是什么?为何定义为30万元? 是对省厅文件解读不充分还是借此机会增加财政收入? 三: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没有针对各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实际情况比如房租多少,员工社保费用,员工工资,其他产生的费用和盈利情况进行摸查了解。 四:据了解安徽大部分城市没有提出对保证金的要求,也有的城市出台的政策比较人性化,比如无为市300平以上的需要缴纳5万保证金打到校外资金监管平台上并可以申请对此资金的使用权。 五: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这样抬高门槛可能会让资本进入到艺术类校外培训市场违背了“双减”的核心思想,据了解安庆市几个区已经有资本即将进入市场,同时也是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几个区这次申办工作的试点机构。这样我们的孩子未来的艺术发展也是在资本下的艺术 就以上几点我谈谈众多艺培人的心声,首先安庆市是一个名义上的三线城市,工资标准是四线城市的标准,机构租房的费用带动了市区的地产经济,机构缴纳的人员社保(五险)是对广大从业者的一个保障同时给政府减轻社保负担,其次300平的面积要求和学费资金监管就已经让众多培训机构很艰难了,我相信此次愿意参与申办的机构都是靠谱良心机构。一旦人为的让资本投入到艺术培训行业那会造成对行业的垄断。希望省厅领导重视下安庆市文化旅游局针对30万保证金的条款,督促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性化出台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办的政策要求。
回复
回复部门:科技教育处 回复时间:2022-06-13 15:53
您所留言的信息收悉!回复如下:1、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并报教育或其他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不得用保证金进行融资担保。保证金额度和监管要求由各地确定,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三个月)的费用总额。保证金额度实行动态调整,须报教育或其他主管部门备案。2、开办资金不同于保证金,开办资金验资后可以投入办学使用,但是风险保证金不可以使用,具体额度由当地审批部门制定,安庆市统一学科类、非学科类保证金额度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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