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徽省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艺术处 时间:2024-02-02 16:10:36 字体: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徽演艺集团,相关艺术类院校:

  现将《2024年度安徽省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月30日

 

 

 

2024年度安徽省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

扶持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安徽篇,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二、实施内容 

  面向全省遴选一批具有精品潜质的小型舞台艺术作品或选题进行重点扶持。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力量,着力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促进我省各艺术门类创作均衡发展。

  (一)创作主题

  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座谈会10周年等时间节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秉承正确的历史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展现中华审美风范,用活用好安徽历史人文资源,开掘传统文化的时代精神和现代品格。

  (二)创作类型

  2023年6月以来新创的音乐(歌曲、民族器乐)、舞蹈、杂技、曲艺、魔术节目等均可申报。尚未公开发表或首演的节目,可以创作构思、选题立意、编导阐述等材料进行申报。音乐类型不限,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分钟;舞蹈品种不限,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杂技、曲艺、魔术等节目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三)扶持数量及额度

  计划扶持小型节目总计20个,每个节目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

  (四)实施方式

  采取申报遴选、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入选项目。由主办方公布名单并与入选项目申报单位签订协议,按照项目类别组织专家跟踪、指导,帮助选题创作或作品打磨提升。  

  入选项目须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主办方将组织扶持作品成果展演,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各类扶持项目、展演展示等。

  三、申报事项

  (一)由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安徽演艺集团、相关艺术类院校(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艺术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统一申报。各市、安徽演艺集团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个(类别不限),相关艺术类院校原则上不超过3个(类别不限)。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纳税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项目演出以本省演员为主。

  (三)申报单位按类别填写《2024年度安徽省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附件1-3),各市、安徽演艺集团、相关艺术类院校填写《2024年度安徽省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

  完整节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音乐类需提供作品高质量音频或高清演唱视频1份、曲谱(歌曲类含歌词)PDF版等。

  2. 舞蹈类需提供高清视频1份(正规舞台、单机位、全景录制)。

  3. 杂技、曲艺、魔术等节目需提供高清视频1份、演出脚本1份。

  尚未公开发表或首演的节目请提供创作选题阐述等,舞蹈类请提供主要编导完成的1-2个舞蹈节目视频,长度不超过10分钟。

  申报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件,电子版请拷贝U盘,随同纸质文件寄送,并发送邮箱whtyishu@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艺术创作管理,把好政治关、导向关,加强意识形态审核。加强艺风艺德建设,不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人员提供平台。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确保好中选优,做好入选项目跟进、协调和保障等工作。鼓励各地、各单位在资金和政策上对于入选项目予以配套保障。

  (三)落实主体责任。申报项目需为原创作品,不得弄虚作假、抄袭。经查实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实施单位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如有纠纷,由申报单位或作者与第三方妥善解决,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就此承担责任。

  (四)入选项目须在视频、宣传册、节目单等宣传品显著位置标注“2024年度安徽省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项目”。

  (五)主办方有权组织入选项目的展演展播、宣传推广等工作。

  申报材料于2024年3月30日前用邮政EMS快递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038室),联系人:蒋鑫  联系电话:0551—63608625。

 

  附件:1.2024年度安徽省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音乐类)

     2.2024年度安徽省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舞蹈类)

     3.2024年度安徽省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其它类别)

     4.2024年度安徽省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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