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8〕61号)文件规定:省文化和旅游部门不再保留执法队伍。因此,我厅不设执法队伍,不负责具体办案,没有省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