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0-04-17 16:13:09 字体: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要求,围绕全面建设法治安徽目标,加大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责任,为全省文化和旅游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加快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按照《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皖司明电〔2019〕4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办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严格按照“八个一律取消”总要求,在2018年精简办事材料180项的基础上,再次精简清理办事材料114项,材料精简比率达到省政府60%的要求,极大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清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涉企收费事项,并对17个涉企收费事项进行公示。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要求,已完成行政管理部门省、市(县)三级平台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信息填报,规范清单事项运行,保障政务服务网管理平台顺利运行,实现了办事指南信息网上发布、网上预审、网上公开的主要功能,达到行政审批“一网、一门、一次”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落实,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快递寄送等方式,努力让群众办事少跑腿,不跑腿。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共上线运行服务事项15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5项,行政处罚13条,行政确认21条,行政给付1项,其他权力事项29项,公共服务事项33项,其他事项15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进一步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监管水平,制定出台了《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双随机 一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监管需要,制定了娱乐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旅行社等五大门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汇总并调整了省、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系统账号,整合了我厅的检查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库。8月,下发《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11月,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的通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2019年以来,会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省司法厅,组织对《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进行多轮征求意见、反复修改。8月29日厅党组会审议,9月初提请省政府审议。之后,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再次征求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赴省内农村、城市社区实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省有关部门协调会,修改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11月6日,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条例(草案)》。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文件清理、对外资单独设置准入限制的文件清理、涉及机构改革的文件清理、与政府投资相关的文件清理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果全部按要求报送。清理废止2019年度厅本级三个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文件目录。

  (三)调整自由裁量权基准。机构改革后,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重新修订了《安徽省文化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及系列裁量基准,其中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和旅游行政处罚三个裁量标准做了较大调整,共调整标准93条,其中修改49条,新增6条,删除38条。该办法和基准已于2019年12月26日对外发布,为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为保障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重新制定了厅党组议事规则、厅长办公会制度等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关于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遵循集体决策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实行决策事项终身负责制。做到所有重大决策均在法制审查后提交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机制。为建立健全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明确厅政策法规处可以提前介入重大决策事项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重大事项决策法治化水平。对《安徽省文化生态保护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9个政策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做到应审尽审。

  (三)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经公开选聘程序,聘请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为我厅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各类法律培训。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中明确要求,法制审核部门在审核决定作出前,应当充分参考厅法律顾问出具的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持。2019年度,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206次,其中业务咨询25次,审查修改合同180次、审查政策文件22份,参与谈判6次,业务培训2次,代理民事案件5个。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18年12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及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会议精神,迅速召开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对推进改革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我厅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各地推进改革工作。牵头成立由省文改办、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参加的督查组赴全省16个市进行调研督查,召开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座谈会,摸清队伍现状,把握推进重点;完善信息报送机制,要求各市明确专人定期报送改革材料,建立改革台帐。省级层面,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已组建挂牌,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承担指导、监督全省综合执法工作职责。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全面推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7月下发各市执行。《方案》将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为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做好改革后的执法名称与执法种类变更,完成了省级所有执法人员执法证换发工作。4月,我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共同举办了2019年度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共有110名执法人员通过了文化市场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二是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组织开展第19、20期网络文化市场集中办案活动,开展“以案施训”,着力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三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开展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相关法律学习研讨工作,通过各市自查自评、省厅集中抽查的方式进行,评选出若干优秀案卷,促进全省执法办案规范化。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厅深入贯彻落实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主动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接受质询,及时向省政协通报文化旅游工作有关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交流与沟通,2019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5件、省政协委员提案86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积极完成各类审计。配合省审计厅对我厅开展的2019年重点项目审计,高度重视、认真反馈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在网站公示。主动做好省考古所、省文物鉴定站、省文物总店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厅高度重视群众的建议意见,建立网络问政工作机制,拓宽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与公众沟通渠道,通过安徽文化和旅游政务网在线咨询、厅长信箱、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加强与群众沟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调整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表,更新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进行政执法、公共文化、民生工程、脱贫攻坚、应急安全、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文化和旅游重大事项决策权力的行使依据、过程、结果“三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2019年度,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网上咨询105件。

  (二)完善新闻发言人等相关制度。建立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解读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文化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举措。推进省文化和旅游厅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重要的文旅信息及文旅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把新闻发布厅建设成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发布的主要场所。建立健全省文化和旅游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建立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19年,我厅共收到2起行政复议案件,经多次沟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表示认可,有效化解了纠纷。2019度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形。

  (二)加强信访工作。我厅高度重视信访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出台了《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引导信访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依法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严格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确保每位厅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天到厅机关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19年,共办理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省长热线、厅长信箱、网站咨询113条,接待来信来访52件次,满意率达100%。

  (三)稳妥处理各类投诉。与省高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和保障安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简化案件移送、定期通报案机制,全省已设立31个旅游巡回法庭。2019年度共接收旅游者投诉824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为786件(其中38件不予受理),受理率为95.4%;当前结案765件,结案率97.32%。经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调解,共计赔偿补偿旅游者损失747064元。旅游投诉诉转案案件共计29件,其中立案23件,已结案24件,办理中5件。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整体布局和年度工作要点,成立以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各位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法治建设工作。目前,政策法规处在岗人员共3名,其中1名为法律专业,已取得公职律师证。

  (二)加强知识更新。将法律知识学习与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制度、处室晨读会等相结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系统学习宪法和最新的文化旅游法律法规,营造厅领导带头学,其他干部认真学的学法良好氛围。2019年11月,组织人员旁听胡欣民案庭审;12月,邀请安徽大学法院张娟副教授在省图书馆举办宪法讲座,围绕宪法发展进程和新修订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组织全厅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通过率均100%。

  (三)开展执法检查和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制发了《安徽省2019年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并完成了全省“体检式”第三方暗访评估等相关工作。召开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明查暗访通报会,通报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各市签领整改督办通知书,并对各市前期整改督办情况进行跟踪。2019年,全省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40万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16万家次,受理举报309件,立案调查408件,责令停业整顿20家,吊销许可证7家,罚款175万元。积极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九、落实普法责任制,发挥文化普法独特优势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彰显文化普法特色

  1.采用文艺形式开展社会普法。支持法治题材作品创作,推出了淮北梆子戏《倔知县》、二夹弦《站花墙》、嗨子戏《考官》、黄梅戏《不越雷池》、泗州戏《特殊面试》等一批法治题材剧目,让群众在享受文化“大餐”的同时,也提升了法治意识。配合省司法厅成功举办了第五届“法润江淮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涌现出《党旗下的誓言》《宪法就在我们身边》《老规矩》《爱传递》等反映廉政、法治题材的优秀微视频、故事,我厅报送的铜陵市博物馆创作的《金螃蟹的今生故事》获得法治故事三等奖。

  2.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书画院“三馆一院”四大联盟作用,大力推动基层普法,积极开展法治讲堂、法律研讨会等活动;继在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合肥监狱等8家监所建立图书服务点和分馆后,2019年9月,淝河监狱分馆正式揭牌成立,配置了政治、经济、法律、文学等各类图书两千册,为服刑人员提供无差别知识信息服务。在校园周边和暑假中高考期间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整治,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净化未成年人周边环境。

  3.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在开展全省“送戏进万村”“文化惠民消费季”等活动时,注重法治题材剧目演出,发挥文化工作在弘扬法治精神特殊优势,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深度融合。

  (二)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普法内容

  1.加强对普法责任的落实。一方面,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文化和旅游“七五”普法工作计划,制定了《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将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学习任务分解到处室,责任落到位。另一方面,开展专题教育培训。9月,组织对2017年至2019年度未取得“网络文化内容审核人员资格证书”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包括网络文化市场政策法规解读、市场监管和执法案例讲解等,提升了企业自审人员法律水平,保障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法治能力提升培训。

  2.多效并举,开辟普法新途径。通过安徽文化和旅游政务网和厅官方微博、微信、皖游通客户端等平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定期发布《安徽旅游质监月报》,分析各类旅游案例以案释法,汇总分析各类旅游案例,有效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以案释法效果显著。

  3.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结合“5.19”中国旅游日和江淮普法行等重要节点,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宣传,重点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新法。1月份,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宪法进宾馆活动,通过在星级饭店电子屏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和公益广告、宣传架摆放宪法手册、张贴宪法公益宣传画等多种形式,营造了宪法学习的良好氛围。5月19日,在黄山市举办“中国旅游日”主场活动,宣传安全文明旅游法律等。12月份,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在三河古镇举办的“安徽旅游诚信日”现场宣传活动中,集中对宪法、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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