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有关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文化类资金的通知》(皖财教〔2020〕444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区)/单位2020年省级文化类资金 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及徽州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
请项目单位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财绩〔2018〕389号)相关规定,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后30日内报我厅业务主管处室备案。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及徽州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5日
附件1: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