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物局关于林探花府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报来《林探花府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为使方案更完善和更具操作性,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细化现状描述,完善文字说明、图纸表达,补充前期维修情况说明,并评估其效果。
2.上世纪增建建筑,整体维修时应尽可能恢复到东轴门厅建筑年代式样。复建部分依据不足,应在对基址进行清理后结合相关依据,在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保护措施。
3.对东轴倒座、川堂及西轴门屋等的脊的形制、位置的改变应说明依据;对设计中脊饰、窗(如图“修10”东轴一进东厢等)的设计依据进行说明。使用C2支摘窗应有依据,若依据不足,建议选择原窗形制样式修复。
4.补充方砖墁地铺装工艺做法,明确是否桐油钻生。在勘察对比基础上,尽可能统一地坪装饰材料和风格。东轴门厅及耳室屋面采用SBS防水应慎重,确保安全。补充院内外排水设计。
5.补充、完善修缮措施的说明。进一步规范文本文字和图纸图注。补充部分木构架、檩条尺寸标注、门簪、石柱础、挂落雕刻等大样图。
请你局督促编制单位对方案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履行开工竣工相关手续,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安徽省文物局
2020年9月28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