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物局关于濉溪老街古建筑群124号店铺及宅院、石板路修缮方案的批复
濉溪县文物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濉溪老街古建筑群124号店铺及宅院保护修缮设计方案〉〈濉溪老街古建筑群石板路修缮方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两个方案。
二、为使方案更完善和更具操作性,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石板街勘察部分应按石板路现存特征来分段。在测绘中将排水部分内容表达出来。
2.东段碎裂路段建议原状保留,保护展示措施应满足道路功能需要和后期维护,可以粘接的碎块应粘接。
3.两边房屋占用路面问题应有具体措施。更换的石板采用本地石材,色彩观感上要相协调并在施工中考虑基础沉降问题。铺装时应注意道路坡度控制,满足排水需要。
4.对124号店铺东厢房屋顶进一步勘察。对不同墙体砌筑方式应做研究。
请你局督促编制单位对方案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履行开工竣工相关手续,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安徽省文物局
2020年11月6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