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1-10-22 09:46:06 字体:   

一、政策背景

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通过,并于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该法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完善了从轻、减轻的法定情形,增加了对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2021年2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修改并印发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二、出台目的

为深化我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我厅根据上位法修改情况,及时修改了原有的《安徽省文化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及相关基准,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的规范行使提供法律保障。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行政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在职权范围内自行判断、自行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是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完善的标准,容易产生同事不同罚或处罚轻重不一的情况。为保障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合理地的适用法律法规,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文化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及相关基准,对行政执法提出具体、可操作要求,完善和规范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的行使。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厅政策法规处根据上位法修改形成了《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根据《安徽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废止情况,删除了《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相关内容,形成《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7月,广泛征求各市、厅各处室意见,并修改完善。8月,在征求厅法律顾问的意见后,送厅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通过。9月18日,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予以印发。

五、主要内容

《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共七章二十七条,主要从裁量权的行使原则、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裁量程序和裁量监督等几个方面进行规定。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由《安徽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徽省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徽省旅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五个部分组成,主要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中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等进行细化规定。

六、创新举措

1、完善法定情形,注重教育监管。对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三种处罚幅度修改完善,增加了法定情形,特别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教育和对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的监管。

2、规范裁量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案件,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根据上位法要求,简化了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责任的表述。

3、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处罚的情形重新设定。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文市函〔2010〕458号)规定,重新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进行处罚的适用情形作出划分。

七、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和培训。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裁量基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解读处室:政策法规处

解读人:李竞

政策咨询电话:0551-6360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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