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1年度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根据工作要求,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拟推荐王琴等4名同志参加2021年度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评选。现就推荐人选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2年1月5日至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0551-63608174,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0551-63608271。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邮政编码:230091。
附件:2021年度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名单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5日
附件
2021年度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名单
王 琴 安庆市黄梅戏艺术剧院
段晓波 安徽省话剧院
宫胜春 安徽省泗州戏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张启阳 休宁县徽之韵黄梅戏剧团有限公司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