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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ct.ah.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电话:0551-6360816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年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90.885万个,总访问量435.4185万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9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进一步加强政策公开源头管理工作,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解读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文化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建立健全省文化和旅游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政府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5条次,其中上级政策解读11条次、部门负责人解读3条次、部门解读4条次、专家解读3条次、媒体解读4条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90次。
(二)推进决策和公众参与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提升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意见征集效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交流,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信息资源,将安徽文化和旅游政务网打造成受理公众获取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一站式”入口。建立健全网络问政工作机制,拓宽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与公众沟通渠道,通过安徽文化和旅游政务网在线咨询、厅长信箱、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咨询和申请公开有关文化和旅游业法规、政策等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政策文件信息50条,办理公众参与留言153条。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厅始终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增强我厅行政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营造依法行政、高效廉洁、办事公开、方便监督、热情服务的公开环境。对应新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及时更新相应栏目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文化、精准扶贫、应急安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文化和旅游重大事项决策权力的行使依据、过程、结果“三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全年共发布行政权力运行信息824条,公共文化等重点领域信息198条,脱贫攻坚信息15条,应急安全信息21条,财政资金信息35条、招标采购信息17条。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依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受理流程等。实行网上申请、邮寄申请、当面申请等申请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全年办理邮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无网上申请、当面申请政府信息。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了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任务,完善了网站栏目,丰富了信息资源,强化了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编制《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按照省政务公开办最新要求实施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改造,优化目录设置,丰富展现形式。同时认真做好政府公报和政务热线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报送我厅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加强文化和旅游举报咨询电话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六)强化监督保障和新条例学习贯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调度、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牵头、各处室单位承办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多次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邀请相关专家就新条例的新变化新要求、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监督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解读,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最新要求,按照“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监督保障”基本框架,实施网上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改造,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调整目录设置,优化展现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实际产生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
制作 |
获取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0 |
6 |
第二十条(二)项 |
|||
信息内容 |
公开渠道 |
是否更新 |
更新数量 |
机关简介 |
门户网站 |
是 |
34 |
第二十条(五)项 |
|||
信息内容 |
依据、条件、程序 |
处理决定数量 |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新增 |
||
行政许可 |
45 |
0 |
7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9 |
0 |
501 |
第二十条(六)项 |
|||
信息内容 |
依据、条件、程序 |
处理决定数量 |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新增 |
||
行政处罚 |
13 |
0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七)项 |
|||
信息内容 |
公开渠道 |
||
财政预算、决算 |
门户网站 |
||
第二十条(八)项 |
|||
信息内容 |
原有项目数 |
本年度/减项目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2424.77万元 |
|
第二十条(十)项 |
|||
信息内容 |
批准数量 |
完成数量 |
|
重大建设项目 |
22 |
22 |
|
第二十条(十四)项 |
|||
信息内容 |
拟招录人数 |
实际录用人数 |
|
公务员招考 |
4 |
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报告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公众参与与意见征集的形式不够丰富,意见采纳和意见反馈不够及时;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形式单一,解读内容需进一步突出政策亮点;主动公开的意识亟待加强等问题。
2020年,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政务公开办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新《条例》学习贯彻工作,对照新《条例》对标对表,认真清理我厅政务公开事项,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二是规范公开程序。结合我厅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数字化、信息化作用,进一步拓宽公开途径,采取音频视频,图片图表等多种形式加强解读政策,让公众看得懂、听得明白。四是加大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增强政务公开意识,确保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