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工作

来源:离退休工作处 时间:2020-07-27 16:44:52 字体:  

       为“减证便民”,根据省卫健委、省老龄委《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相关工作。从20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老年人持老年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可享受同等涉老优待服务。老年人如需办理老年优待证,仍可到办证部门办理。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或补办老年优待证,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即可享受涉老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