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场管理处 时间:2020-07-22 15:50:55 字体: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104号)要求,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研究同意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从即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将全省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

  现就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作为扎实做好“六保”确保“六稳”的重要举措,抢抓机遇,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足政策,以此次恢复跨省团队游为契机,加快推动旅游市场复苏振兴。

  二、强化疫情防控。各市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扩大复工复业工作,结合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指导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并及时动态调整相关措施。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旅游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旅行社严格执行《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充分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做好行前提示提醒、从严控制团队规模、配备防护用品等,将防控工作贯穿于招徕、组织、接待等各环节。严格按照“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签订和上传电子合同。督促旅游景区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加强清洁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在容易形成游客拥堵的区域,加强疏导,确保不发生人群聚集,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

  四、倡导文明旅游。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游客遵守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积极推广“分餐制”“公筷制”等健康旅游新方式,引导游客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五、做好应急处置。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按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工作。旅游团队如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旅行社要立即停止该团旅游活动并第一时间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配合做好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

  六、严守汛期旅游安全。各市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把行业防汛救灾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特别是皖南、大别山区等地要深入开展旅游景区隐患排查,扎实做好防汛、防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工作部署。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预报,及时调整团队旅游线路,必要时暂停旅游经营活动,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