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了《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首先阅读《指南》。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本机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加工、分析现有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办公地址:合肥市龙图路66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551- 62820728;传真号码:0551- 62820718;邮政编码:230071。

二、提交内容。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

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通信地址:合肥市龙图路666号。邮政编码:230071。

2.当面提交。

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表》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

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传真号码:0551-62820718,联系电话:0551-62820728。

4.网页申请。

请登录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办理和答复。

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本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执行。

六、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联系方式。

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1.合肥市龙图路666号,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 62820728

2.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C2区2号大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1-62999805

依申请公开目录
  • 词: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依申请公开流程


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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